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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闻采编业务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的通知
文章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央三台,电影频道:
为落实总局《关于落实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意见》,根据总局《2015年新闻出版广电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定于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开展新闻采编业务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广播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
二、课程内容
本专题共8门课程,具体如下:
1、 广播电视新闻新媒体转型战略:如何用微博、微信等APP做好新闻,3学时,主讲人:杨继红(中央电视台)
2、 媒体融合背景下广播电视节目发展趋势,3学时,主讲人:王甫(中央电视台)
3、 数字化时代的编辑思维创新与实践,3学时,主讲人:王晓红(中国传媒大学)
4、媒介融合趋势下新闻节目发展探析和媒体传播影响力构建,3学时,主讲人:彭兰(清华大学)
5、新闻写作的新语境,3学时,主讲人:孟伟(中国传媒大学)
6、融媒体时代新闻广播发展趋势及创新方向,3学时,主讲人:伍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7、 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获奖作品解析,3学时,主讲人:杨涛(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播音主持委员会)
8、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屏幕形象设计,3学时,主讲人:徐晶(中央电视台)
三、学习安排
1、时间要求:2015年11月1日—2016年1月31日
2、结业要求:自主选学。完成任意4门及以上即满足结业条件,可在线生成和打印结业证书。
四、学习方法
访问总局广播影视远程培训网http://211.146.5.63或http://net-training.chinasarft.gov.cn,在“新闻采编业务能力提升”栏目中免费参加学习。系统将自动记录学员学习和完成情况,生成学习档案(首次登陆学员需免费注册新用户)。
五、组织管理
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完善机制,做好培训的宣传、保障和服务工作,督促学员参加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本次培训课程可纳入各地、各单位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总局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广播影视远程培训网的网络学习管理维护与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091937。
总局人事司教育培训一处电话:010-86092395。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
2015年10月8日